一、注销前准备
成立清算组
适用场景:公司依法解散(如营业期限届满、股东会决议解散、被责令关闭等)。
操作要点:
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,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指ding人员组成,破产企业由法院指ding。
清算组需在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在60日内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或市级报纸发布清算公告,公示期45天(简易注销可缩短至20天)。
清算内容包括清理公司资产、编制资产负债表、处理债权债务、分配剩余财产等,zui终形成经股东会或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。
税务清算
核心要求:结清所有应纳税款、滞纳金和罚款,取得《清税证明》。
操作流程:
通过“粤税通”小程序预约税务注销,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、公章、财务报表、未缴销发票等材料至税务局现场ban理。
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,出具《清税证明》,证明公司已完成税务注销。
注意:若公司存在欠税、逾期申报等税务异常,需先补缴税款及罚款,否则无法通过审核。
资料准备
基础文件: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、公章、法DING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清算报告、股东会决议、清税证明等。
特殊文件:
法院破产裁DING或行政ji关责令关闭的文件(如有)。
国有独资公司需提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JI构的决ding文件。
营业执照遗失需在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或网上公示遗失后,再处理注销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好推宝看到的,谢谢!



